债务资讯
联系我们
藏品搜索
你的位置:首页 > 债务资讯 > 要债知识

常熟讨债公司讲解债权人通过哪些方式来保障债权的履行

2022/11/30 20:42:38      点击:
一、债权人可以通过哪些方式来保障自己债权的履行

1、债权人要保障自己的债权履行可以通过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等方式。如果债务人提供了抵押财产进行担保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债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1、代位权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

(2)债权人代位权是民法典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转让权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

3、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谓有害及债权的行为,得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